孩子每天不交流玩手机就没有归属感,缺乏社交,也不知道该怎么融入周围的环境,缺乏和同龄人交朋友的机会。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状态?有哪些建议?欢迎评论区留言。
Q:我儿子3岁了,喜欢玩手机,可能是手机玩多了屏幕的原因吧。
A:不可否认,手机确实有些孩子容易沉溺其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这样的。但孩子接触网络之后,就会发现,原本只是因为爱玩而玩手机,真正变成了一种乐趣,最终变成了一种负担,这就是需要父母帮助孩子去纠正的。
目前在帮孩子戒除网瘾的方法,基本上只有三大类,父母你会选哪一类?
第一类:很多机构与心理咨询师讲要无条件接纳孩子自由用手机网络,手机网络是孩子活着唯一寄托,等孩子玩够自然不会玩了,这是属于放任溺爱型。
第二类、送孩子去叛逆封闭网瘾学校:3-12个月不等,而费用基本上是4-20万,但孩子从封闭学校回来再次沉迷网络机率过90%,这是属于专制独裁型。
第三类、帮孩子建立手机网络使用规则:让孩子在正常上学,正常完作业,正常作息,正常晚上交出手机的前提下,有界限的合理的使用手机网络,这也是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团队14年来经验的建议方案,这是属于民主智慧型。
点咨询免费领取《如何30天改善孩子沉迷网瘾》的电子书
Q:孩子学习成绩很好,一直都是年级前几名,但因为长时间不玩游戏,导致连中午饭也没怎么吃,这个时候再去和孩子沟通,就比较困难了,有些父母还是会说,不听孩子的,也不管孩子是不是未成年人,反正就不要玩,那你说呢?
A:孩子玩游戏有时候确实挺感兴趣,我的那个朋友在一次出差之后就给他买了电脑,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在家里天天打游戏,也不干别的,吃饭也要吃的,他有一点空余的时间就去打游戏,甚至我经常给他转发他这样的消息,看他打得很兴高,也就不怎么说话了。后来我就把他老家的老邻居姐姐叫来问他,他姐姐说,想让我外甥不玩了,可是他又觉得很无聊,不玩了又该干什么呢?我想外甥的父母肯定都说过,所以他也想,但是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就告诉我外甥女他在这里。
我问外甥女,你觉得还有什么办法呢?
外甥女回答说,姐姐你可以在下面评论,我想不难看出来这个问题,她的父母是非常的厉害,她从小就没有机会去大自然里去锻炼锻炼,也没有机会,她这个外甥女就是我们两个人里面一个,但是,平时比较内向的,也就是不太爱说话,而且有一次我听邻居姐姐说她家这个外甥女只有三个月就去大自然里了,而且还有两个月就要毕业了,我说,她父母怎么能这么想?
听到了这么多的声音,我很震惊,我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行?你不是就想出来,那你还有什么办法吗?”
外甥女说:“我和你妈妈说,我现在最开心的事情是你们带我去打球,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到学校去玩了。”
我觉得她就是这个理由,她居然完全没有反驳我,而且还调侃地说,我现在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我有一个好妈妈。
我对她说:“那你就不要把你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样你就不至于那么痛苦了,就不会因此而选择放弃生命了。”
外甥女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傻傻地说:“我才不会呢,我才不会呢。”
我说:“所以你别管那么多,妈妈不会放弃你,妈妈给你把精力放到学习上,好不好?”
外甥女立刻说:“好。”
我接着说:“如果你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么你就没有价值感,就没有意义,就没有幸福感,那我就不努力了。”
孩子愣了一下,笑了。
我继续说:“那你每天把快乐的情绪藏在心里,你就不会感到痛苦,也不会感到了解、温暖和幸福。你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心吗?”
外甥女说:“有啊!”
我说:“那你觉得老师会信吗?”
外甥女问:“”老师会信吗?”
我说:“当然会!”
“那为什么呀?”
外甥女问:“老师说:“如果不信也可以不劳而获。”
我说:“如果你每次都不劳而获,长大后,就很难有大成就,也会很难有大的作为。”
外甥女说:“如果我有一个出色的姐姐,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地刻苦学习了。”
我问:“你现在的目标是什么呢?”
外甥女说:“我就是我的目标。”
我说:““我就想问一下你,你的目标具体是什么呢?”
外甥女想了想说:“我就是我想有一个好的未来,所以我现在就要好好学习,考一个好的大学。”
我说:“好的,那你就好好学,考一个好的初中,考一个好的高中,然后考一个好的大学,将来考一个好的大学,这就是一个长远的目标。”
我问:“那你知道你的目标是什么吗?”
外甥女说:“我的目标就是我的成绩在班上前十名。”
我说:“那你知道你的目标具体是什么吗?”
外甥女问:“我的目标是希望考上一个好的高中,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但是现在我的目标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