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1月12日,一名女子带着七八岁的孩子登上地铁7号线,她先是狠狠地捏孩子的脸,后又打掉孩子的帽子,夺去孩子的手机。换一节车厢后,她把孩子的书包往地上一扔,让孩子当众跪下……孩子不敢反抗,只是下意识伸手去挡。女子的一连串举动,震惊了身边的乘客。有人相劝,该女子却霸气回怼:“我说我的孩子,我想让(他)干嘛就得干嘛。”
这话听上去让人瞬间有一种穿越感:这是活在文明进步的21世纪,还是仍停留在旧时代?如今多数人已经认识到,再小的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人权,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对孩子随意摔摔打打,完全是把孩子当成了私人物品啊。当众让孩子下跪认错,这样的暴力羞辱,不仅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还会给孩子未来的成长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
天底下没有人比父母更疼爱自己的孩子,中国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但知易行难,如何教才不算失职,怎样教孩子才能茁壮成长?没有谁生来就是好家长,能轻易找到教育的绝佳方案。
有一些家长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只要孩子不听话,轻则吼,重则打,坚信这样的教育可以锤炼孩子的意志,让孩子更有责任心。殊不知,父母施加在孩子身上的言语羞辱、肢体暴力,哪怕冠以爱的名义,本质上仍然是粗暴野蛮的,带给孩子心理创伤,使孩子产生自卑人格,还可能造成孩子社交焦虑。当然,宠娃无以复加,到头来反而害了孩子的事也有。这些都背离了教育的初衷,让孩子的健康成长大打折扣。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现代教育的实践表明,很多未成年人身上的问题,都与其家庭及父母教育有着密切的关联。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就在于将家庭教育、父母责任纳入法律管辖范围,至此,家长如何对待孩子,正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如果有家长对孩子恶语相向、拳脚相加,不出意外,是会收到法院的家庭教育令的。
显然,“家教”不能变相为“家暴”。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实施,现在有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加持,“我的孩子,想打就打”的做法彻底行不通了,一旦实施便是违法犯罪。孩子不是私人物品,他(她)有独立人格,应该得到尊重。家长带娃前千万记得学法,对你的孩子没有好好教育,国家是要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