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妖:家中闹怪无需惧,人鬼和谐吉祥地,道法高深安然居
这是一则有关家中闹怪的聊斋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常山县的一位官二代,名李某,是大司寇的侄子。李某家里经常发生各种灵异事件,但是李某浑然不惧,安然而居。有一次李某在屋内发现了一个肉红色的春凳,看上去十分润滑有光泽。李某知道家里没有这样的凳子,于是走到春凳前面,好奇地用手摸了摸,春凳的触感十分柔软,能随着李某的手势弯曲变形,一点儿也不像木头。李某被吓了一跳,转身就往后退了好几步。等到李某缓过神来,就见春凳的四只脚开始移动,不一会儿就爬进墙壁里消失不见了。还有一次,李某正在家中读书,突然被一阵亮光晃到了眼睛。李某顺着亮光的方向去看,只见一根又细又长的白木杖靠在墙上,正在一闪一闪地发光。李某走到白木杖面前,伸手去抓白木杖,但白木杖十分滑溜,李某没能拿住,白木杖从李某手中滑落,倒在了地上,像之前的春凳一样,白木杖像蛇一样,蜿蜒爬进了墙壁里。
康熙十七年,秀才王俊升被聘到李家教书。某天,太阳下山以后,华灯初上,给学生上了一天课的王俊生返回宿舍,鞋都没脱就躺在了床上,准备好好休息一下。王俊生刚要闭上眼睛,忽然看见有个三寸高的小人推门走进了屋子里,小人在屋子里的空地上东张西望地徘徊一番后,就又推开门离了。过了一会儿,这个小人又扛着两条凳子返回了屋中,小人将两条凳子隔一段距离,并排摆放成一条直线。两条凳子很像小朋友用高粱心做成的玩具。随后,又有两个小人抬着一个四寸长的棺材来到了屋内,进屋后,两个小人把棺材架在了两条凳子上。两个小人正在调整棺材的位置,又见一个女子带着一群丫鬟哭哭啼啼地走了进来,这些人都是三寸大小。女子身穿孝服,头裹白布,腰系麻绳,带着一群丫鬟,跪在棺材面前,用袖子遮住嘴巴,嚎啕大哭,哭声就像苍蝇的嗡嗡声一样。暗中观察良久的王俊生看到这一幕后,被吓得心惊胆颤,汗毛倒竖,浑身冰凉。就听王俊生大叫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就要逃跑,但由于太过紧张,没能站稳,一下子从床上摔了下来。摔倒在地的王俊生双腿酸软无力,浑身发颤,一时半会儿竟然无法站起来。李家人听到王俊生房中的动静静,纷纷赶过来查看情况,只看见在地上害怕发抖的王俊生,而先前在屋内出殡的众多小人,早已不知去向。
小评:家中虽然经常闹怪,但李某却能够安然而居不搬家,侧面说明李某可能也不是一般人。遇到灵异事件不害怕,说明一个人胆子很大。但能够在灵异事件的住宅里,带领全家人一直居住下去,实现人怪的和谐相处,这已经不是能用胆子大来形容的了。只能说明李某,应该是有真修为在身的,能够制服和驾驭屋内的妖怪,让这些妖怪不去害人。三寸小人在教书先生王俊生屋里表演出殡,吓得先生失魂落魄,小编觉得有可能是李家的后生晚辈的恶作剧。毕竟学生给老师恶作剧,从古至今,传承可是一直没断过。不同的是,别人家的孩子恶作剧,可能只是在老师抽屉里放个昆虫之类的,但李家小孩的恶作剧,却可以驱使家里的妖怪们去吓自己的老师。
原文:长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宅多妖异:尝见厦有春凳,肉红色,甚修润。李以故无此物,近抚按之,随手而曲,殆如肉软。骇而却走,旋回视,则四足移动,渐入壁中。又见壁间倚白梃,洁泽修长,近扶之,腻然而倒,委蛇入壁,移时始没。
康熙十七年,王生俊升设帐其家。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上,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略一盘旋即复去。少顷,荷二小凳来,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粱秸心所制者;又顷之,二小人舁一棺入,仅长四寸许,停置凳上。安厝未已,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率细小如前状。女子衰衣,麻练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生睥睨良久,毛发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馆中人闻声异集,堂中人物杳然矣。
声明:《聊斋志异》是由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鬼怪故事小说集,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聊斋,指的是蒲松龄的书斋,志是记载的意思,异则是灵异怪异的意思。因此聊斋志异翻译成白话就是作者蒲松龄在自己的书斋中记录的关于鬼怪灵异的文章。市面上关于聊斋的版本较多,小编阅读的是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聊斋志异(全3册)》一书,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文言翻译和故事讲述。由于小编水平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还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小编虚心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