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注: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学费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住宿费收费标准是:每年500-1000元。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志愿设置: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生,设三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类别为中职生,设一个专业志愿,无服从志愿。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3日。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登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单招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登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2日。
(四)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
四、考试办法
(一)普通高中生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化课包含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数学、语文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复习参考内容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中职生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见各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文化课包含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数学、语文和专业技能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复习参考内容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时间为4月16日9:00—11:00。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控制线划定
普通高中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中职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录取控制线,达到双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二)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中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中职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服从调剂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我校单招录取不执行各项高考加分政策。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二)命题与考务说明
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校监督电话:0411-86402316。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二)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3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上传单招报名系统。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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