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休学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业和发展,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学业和发展,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休学。休学期间,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学业。
第三条 休学分为长期休学和短期休学两种类型。长期休学是指学生可以保留学籍,但暂停学习,待身体或其他原因改善后再加入学习。短期休学是指学生可以退出学籍,但立即开始学习。
第四条 学生休学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校的录取条件;
(二)符合学校的学业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给予休学。
第六条 休学期间,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学业。
第七条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参加必要的辅导和培训,帮助其重新适应学习环境。
第八条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保持与学生的通讯联系,了解其学习情况,并在需要时提供帮助。
第九条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保证其学业成绩不会受到影响。
第十条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不得将其开除。
第十一条 学生休学管理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大学
日期:202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