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休学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结核杆菌的防控和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学校制定了《结核休学管理条例》。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在学校就读的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结核杆菌的防控和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学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二)学校应当加强对结核杆菌的防控,建立结核杆菌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结核杆菌检测。
(三)学校应当制定突发结核杆菌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结核杆菌疫情。
(四)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结核杆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结核杆菌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二条 学校应当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不得歧视学生或者拒绝学生入学。
第三条 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学业完成,不得推迟或者取消学生学业。
第四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结核杆菌管理,对涉嫌感染结核杆菌的人员应当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结核杆菌的传播。
第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工作人员的结核杆菌管理,对涉嫌感染结核杆菌的人员应当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结核杆菌的传播。
第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法律,不得违反条例。
第七条 学校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本管理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并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负责人,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
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