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丨挽救“问题少年”,更要防范更多的未成年人变成“问题少年”

青年时评丨挽救“问题少年”,更要防范更多的未成年人变成“问题少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陈嘉音

今天,《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从今天起,上海有了第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频频挑动公众的神经。一句“他还是个孩子”成了屡试不爽的遮羞布,这些无视和纵容,导致了多少“脱缰”的“小野马”在失控?正因如此,这部《条例》的重要性在于,营造一个“法规能管,家长会管,学校敢管”的环境。

青年时评丨挽救“问题少年”,更要防范更多的未成年人变成“问题少年”

以往,我们都在说,孩子是一张白纸,但他们生活的环境并不是纯白。从此前报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难发现,涉案未成年人“黑化”“异化”,往往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

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通过对部分罪错未成年人案例的研究发现,80%以上的罪错未成年人都有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遭遇过如父母自杀、入狱等重大事件的童年经历。这些孩子如果能够得到家长足够的关注和教育,如果能受到学校乃至社会足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未必会走上犯罪道路。

看过诸多真实可感的成长轨迹,我们要挽救“问题少年”,更要防范更多未成年人变成“问题少年”。

一方面,我们要遏制涉未成年人犯罪,在出现初次不良行为后及时干预,及时为他们“踩下刹车”,防止“问题少年”在下坡路上“畅通无阻”。另外,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我们宽容包容,但决不该纵容,要有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刚柔并济。比如,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不能“一判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而应该根据未成年人所涉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大小等等建立分级干预制度。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为未成年人“把好方向盘”,抓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今《条例》实施,这是“有法可依”的第一步,我们还远远没到“松了一口气”的程度。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关系疏导……这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方”同样要跟上。否则仅仅通过国家投入,缺乏社会各方的支持,其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

民之所呼,法之所应。立法增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支持体系,提供了“专业化、社会化”的保障机制。例如《条例》第三十四条指出,本市探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驻校或者联系学校工作机制,依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站点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协助中小学校开展道德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毒品预防教育、行为矫治等活动。

青年时评丨挽救“问题少年”,更要防范更多的未成年人变成“问题少年”

经过20年的实践,上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经验正在不断叠加。相信,随着法规的深入实施,一个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检察院、法院为主导,社团运作,家庭、学校、社区等多方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网络正在铺开。越来越多“少年的你”将得到更好的呵护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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