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教育局关于休学的文件
为更好地照顾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珠海教育局决定对部分学生实行休学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学条件
1. 学生因身体原因或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
2.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上课。
3. 学生必须保证在休学期间不参加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休学时间
1.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休学时间,一般建议学生在学期的中间进行休学,以便更好地调整身心状态,重新融入课堂。
2. 学生休学时间累计不超过两周。
三、休学流程
1. 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告知学生是否批准休学。
3.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返校上课,并在休学期间继续完成学业。
四、其他事项
1.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对休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 学生休学期间需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上课,不得参加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珠海教育局希望所有学生都能够认真考虑自己的身心健康,做出明智的选择。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学校或教育局咨询。
特此通知。
珠海教育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