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休学办法
为规范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学业进展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制定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休学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一、休学条件
1. 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家庭生活原因需要休学,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2.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 学生休学期间,应继续完成学业,不得提前终止学习。
二、休学程序
1. 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级、班级、身体情况、休学原因、不休学期间的学习安排等。
2. 学校审核。学校应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身体情况、学业情况等进行考察。
3. 批准休学。学校根据审核结果,批准学生休学申请,并发放休学证明。
4. 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休学证明向所在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包括办理退学、转校手续等。
三、休学管理
1.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休学的管理,确保学生休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秩序正常。
2. 学校应建立学生休学档案,对学生休学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休学期间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休学期间的问题。
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休学办法的实施,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依法休学、合理休学的机会,保障了学生学业进展和身心健康,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