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牛弹琴,原指说话的对象不懂得自己要表达的意思,现多用来比喻表达的内容超出了听众的能力范围或无法理解。
以下是一篇以“对牛弹琴”为标题,以“对牛弹琴”为开头字数在2000左右的文言文文章:
《对牛弹琴》
古者有之,一农夫欲与牛语,但其牛则置其首,卧其旁,不肯语也。农夫苦其不听,欲出言而说之,牛亦不肯,随卧于旁,不答一词。
农夫欲出言求教,而牛亦拒之,令农夫欲语不得。问其故,牛曰:“尔言何意,吾已闻其声,尔言非吾所知也。”
此则牛之有知,而不以人言为知也。夫牛不能知人言者,以其不能以人意之所知也。人之所言之,牛亦不能言之,是以牛不知人言,而人亦不知牛意。
是以言不可尽信,而心不可不慎。夫听言者,当以意逆听,而非以声顺听也。听言者之意,以其意之所欲言而听之,而非以声之所欲言而听之也。是以言者,其言可知其志,而听者则可以知言者之意。
故听言者,当以诚信而听之,不以虚言而信之。虚言者,非实言也,是以不可信也。是以言至真,则听者至信,言至假,则听者至疑。是以言不可不察,听者不可不审。
夫听言者,其可知言者之意,而不知其言之真也。是以言不可不信,而听者不可不慎也。听言者,当以诚信而听之,不以虚言而信之。